集团公司各部、室,各子(集团)公司、科研设计院(所)及有关公司:
现将国资委《对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国内培训计划的通知》(国资发党建[2011]2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,结合集团下达的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,认真组织参加国资委各项培训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